發布時間:2023-04-05 編輯:華祺移民 點擊率:1076次
香港作為一個國際化大都市,一直以來都是華人及跨國企業家的財富管理和投資天堂,其高效的金融體系及完善的法律體系引來了眾多富豪的青睞。為了吸引更多優秀的海外人士來到香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于1986年推出了香港特別行政區投資移民計劃,為高凈值人士提供了一個申請居住權的管道。在申請居住權時,投資金額和累計居住時間是互相關聯的,因此掌握香港投資移民居住時間要求對于申請居住權十分重要。
香港投資移民的居住時間要求:
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投資移民計劃,申請人需在香港停留半年以上才算是一個有效居住期。也就是說,如果一位申請人在香港停留了5個月(150天),他/她才能算已經滿足了一個有效居住期。此外,申請人必須在香港住宿,不能居住在香港以外的任何地方。
不過,這里有一個需要解釋的概念——有效居住期。申請人每年至少需要在香港呆滿6個月并能提供有效證據證明,才算是一個有效居住期。需要注意的是,申請人不能以短暫停留的方式來累積有效居住期。另外,如果申請人有企圖使用不道德的方法來累積有效居住期,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將會禁止他/她申請永久居留權。
累計居住時間的重要性:
如果申請人要申請香港的永久居留權,必須符合累計居住時間要求。根據香港法律規定,投資移民在於累積滿七年的居住期才有資格申請永久居留權。也就是說,申請人在累積了滿七個有效居住期(即七年),才有資格申請永久居留權。但是,如果申請人是一位具有卓越貢獻的人才或者是家庭團聚的情況下,他/她可以在滿五個有效居住期后申請永久居留權。
需要提醒的是,持有香港的身份證并不代表就擁有了永久居留權。如果申請人離開香港或者在逗留期間離開香港超過50%以上的時間,明顯違反了居住要求,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將會取消掉他/她的永久居留權。因此,在申請永久居留權時,對累計居住時間要求的合規須要格外注意。
總結
香港投資移民的居住時間要求是十分重要的,如果你想要申請永久居留權,就必須要求嚴格執行相關的規定。如果沒有滿足要求的話,可能會被拒絕申請,因此需要申請人在申請之前一定要詳細地了解香港投資移民的要求,認真進行規劃和準備,以確保申請成功并獲得更好的生活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