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請人具有良好教育背景,或有良好的管理經驗/商業背景;
2. 在海外居住1年以上(或已有海外護照);
3. 在香港注冊一家公司或現有公司,并運營3個月;
4. 該企業必須正常運營,每年有一定的營業額;
5. 創造2-3個以上全職就業機會;
6. 每年累計離境時間不能超過180天;
7. 七年屆滿,申請成為永久居民后,可解除公司。
來港投資(開辦/參與業務)計劃 Investment (to establish/join in business)in Hong Kong
香港商業移民即來港投資/開辦/參與業務計劃(又叫香港創業移民),指來港開辦或參與業務經營從事商業活動,為香港的經濟社會做出一定的貢獻。少注資100萬起從事商業活動,可申請香港商業投資簽證,每年給入境提供詳細業務和財務報表,七年后可以申請轉香港永久居身份。
1. 申請人具有良好教育背景,或有良好的管理經驗/商業背景;
2. 在海外居住1年以上(或已有海外護照);
3. 在香港注冊一家公司或現有公司,并運營3個月;
4. 該企業必須正常運營,每年有一定的營業額;
5. 創造2-3個以上全職就業機會;
6. 每年累計離境時間不能超過180天;
7. 七年屆滿,申請成為永久居民后,可解除公司。
已經在香港創辦公司,或打算到香港開辦、參與初創公司的經營者、合伙人,有關項目的主要研究人。
第一、不限金額,視乎業務需要
第二、沒有限制(只要是合法業務)可投入任何業務種類的生意
第三、七年內可靈活調動資金運用或其他業務生意往來
第四、會計師與注冊財策師可以提供低風險固定收益計劃方案供申請人選擇
第五、在港連續居住滿七年可申請香港居留權,即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證
第六、申請人可于七年期內轉換工作,改變公司業務發展方向
第七、申請人可與配偶及所有18歲以下子女一同申請來港
1.初步評估,簽署合約
2.客戶準備,有關文件
3.顧問覆查文件(運行3個月)
4.簽合同和交納訂金
5.為客戶開辦香港注冊公司及開設公司賬戶(1個月)
6.營運公司及準備申請文件(運行3個月)
7.客戶簽署所有申請文件
8.遞交投資開辦/參與業務申請書(約 3 個月)
9.客戶持入境簽證入境
10.協助客戶網上預約身份證申請
11.辦理和領取香港身份證(2個星期)
12.7年后可申請辦公香港永久身份證或護照,回鄉證約 3 個月
獲批準來港的投資人士,以就業身份在港逗留。逗留期限屆滿前四個星期內申請延長逗留期限以便在港投資。有關申請只會在申請人仍然符合來港投資的申請資格的情況下才會獲得考慮。有申請獲得批準,申請人的延長逗留期限常常以2-3-3年的模式批出。
1、為申請人做免費評估
申請人的公司介紹/公司營收狀況/業務、產品及經營狀況/公司審計報告/近期財務表/申請人個人資產及財務狀況
2、初步資料準備
•申請人基本資料準備
•指導商業投資建議及發展計劃
•制定兩年(不少于24個月)商業發展計劃書
•制定兩年(不少于24個月)盈利預測及現金流量預測
3、準備并遞交申請材料
•申請人資料
•配偶及子女資料
• 投資香港公司資料:資本、股東資料、董事資料、辦事處、業務產品性質及近營業額、雇員人數、業務聯系、合作公司等
•申請人財政狀況
•保證人聲明
4、跟進至申請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