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投資移民兩大注意事項
時間:2014-10-13 11:13:00
作者:華祺移民
來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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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投資移民要注意兩大注意事項,一是在金融資產投資方面,投資者須在一家金融中介機構開立一個指定的賬戶用作買賣在(獲許投資資產類別)上所述的獲許投資產品。不少于1000萬港幣的投資需投資于下列的一種或多種獲許投資資產:股票、債券、存款證、后償債項、合資格的集體投資計劃。
其中股票是指以港元交易的香港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債券是以港元為單位,包括由以下機構發行或全面保證的定息或浮息工具和可換股債券——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外匯基金、香港按揭證券有限公司、地鐵有限公司、九廣鐵路公司、香港機場管理局,以及其他指明的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全資或局部擁有的法團、機構或團體;或香港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存款證是由《銀行業條例》訂明的認可機構發行的港元存款證。后償債項是以港元為單位,由認可機構按相關銀行業規則及條例的規定發行。合資格的集體投資計劃是指按照入境處公布的合資格的集體投資計劃名單。
其次,在7年的投資期內,投資者可在政府指定的可投資產品類型中進行自由轉換。不過,投資收益不可以自由支配,而需要把所有的投資收益再投資在政府指定的投資產品當中,但投資者可以自由支配物業租金、利息收入、現金股息收入;同樣地,假如在投資期內,投資虧損,也無需填補差額。投資者要注意保留每次轉變的記錄以作日后延期居留時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