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稱,臺灣著名作家李敖曾于2012年通過“優才計劃”申請移民香港,卻因不滿被入境處要求解釋入獄原因、提供著作證明等手續,被當成“普通民眾”對待,終放棄移民。當年為李敖寫推薦信的香港立法會議員馬逢國稱“遺憾”,但肯定入境處一視同仁的做法。
據香港《明報》2月27日援引香港《亞洲財經》雜志報道,2012年本港著名導演吳思遠等人在一次聚會時談起香港的“優才計劃”,引起李敖的興趣。由于子女都已不在臺灣生活,李敖有意移居香港。吳思遠說:“臺灣這么有知名度的人才能夠移民香港,才更能說明香港的魅力。都說香港是文化沙漠,如果李敖看中香港,成為香港人,對香港未來的文化發展大為有利,可以是香港文化活力的標識。”當年10月,李敖填寫了申請表,吳思遠與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立法會議員馬逢國皆向入境處寫了推薦信,力促接受李敖移民。
報道說,入境處隨后通知李敖提供其作品,并說明坐牢原因以及證明自己是“良民”,甚至要證明英文程度,李敖怒斥“太侮辱人”
“香港不懂什么是政治犯,認為你坐過牢就是壞人,要你證明自己是好人,我怎么去證明?吳思遠與高級官員溝通時說很歡迎我,但辦手續時,就拿我當一般普通移民個案來對待,我當然就不理了,就不回信了。”
報道稱,吳思遠亦批評入境處作風官僚:“這些審核委員們到底是什么人?李敖是誰都不知道,還要東問西問,那是水平不夠。”
馬逢國表示,李敖撤回移民申請令他倍感遺憾,李敖如果移民對香港文藝界有很大意義,自己也是他的粉絲,所以當年寫信支持此事;但入境處按程序辦事并非不合理,即便是針對入獄一事,李敖也可坦率解釋“政治原因”。馬逢國認為,入境處確有責任調查清楚,無論申請人是誰,都要經過同樣申請程序,這就是“香港方式”,這對臺灣人或者大陸人來說,可能存在“文化差異”。
報道稱,香港入境處發言人26日確認李敖曾于2012年11月提交申請,但所呈數據有限,亦不包括護照副本,當局曾在3個月內兩次發信要求李敖補交證明,均不獲回復,遂于2013年5月起不再處理有關申請。當局不會按申請人的名氣處理文件,過去也有演員及歌唱家,提交電影國際獎狀、錄音唱片等以茲證明。至于李敖于1970年代曾受政治迫害,事發多年也未必有推翻定罪的證明,當局也接納其它周邊文件,例如報章、雜志等,以更有效了解申請人的背景。
香港《亞洲周刊》去年7月曾訪問李敖,他當時表示想通過「香港優才計劃」申請成為香港人,但后來發現有年齡限制,自己歲數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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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香港的好處:
1.可擁有雙重身份,可保留內地身份和戶籍;
2.無生育限制,在香港出生的小孩即可獲得香港永久居民身份;
3.一人申請,可全家受惠,配偶及子女可跟隨主申請人一起移民到香港;
4.子女憑香港居民身份,報考國內知名大學可享受較低分錄取優勢;
5.香港居民作為境外人士,投資到大陸可享受外商投資待遇,國家對港商投資大陸在某些方面仍有些政策優惠;
6.成為香港永久居民后,可以免簽證到150個國家,出行非常方便。
7.條件比較寬松,沒有移民監(不用長期居住香港,只需每年入境1-2次即可);
8.香港跟大陸同文同種,生活習慣和風俗都適合國內居民;
9.香港政府不問投資資金來源,且投資收益不用在香港交稅;
10.移民申請也不用到香港政府機構面試。
11. 香港沒有遺產稅,將來子女過繼財產無需繳納重額的稅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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