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香港入境入數據顯示,香港投資移民有兩個90%,即90%為內地人,而90%只要身份但并沒有到香港。當前的香港投資移民計劃規定申請人必須投資指定資產達1000萬港元。

香港投資移民計劃條件:
港府自2003年10月推出投資移民計劃,只要投資650萬港元在香港房地產或金融產品上,便可申請。鑒于不少申請人將資金投資在房地產,這一投資移民計劃因此被視為香港高樓價的“推手”之一。
為響應社會要求,前任行政長官曾蔭權2010年10月13日在《施政報告》中宣布,自2010年10月14日起暫時將房地產從投資移民計劃下的投資資產類別中剔除,同時調高投資移民所需的金額至1000萬港元。
根據香港入境處新數據顯示,“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政策規定,申請人投資1000萬港元以上到指定的獲許投資資產類別,即可攜同受養人(即配偶及十八歲以下未婚及受養的子女)投資移民香港,維持投資7年,即可撤回投資,同時申請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
不少內地人為求得到“港人”身份,并不介意在港投資1000萬元或以上,單在2013年投資移民申請人數再創歷來新高,全年共有逾9.2萬人申請,較2012年增逾40%,投資額近375億元。投資移民推出逾十年,共為香港吸納逾1760億元資金。
香港投資移民計劃優勢:
該政策沒有鎖定單一的投資項目,投資者可自主地在入境處獲許的金融資產類別中做出選擇,自由組合,并且在七年投資期間可轉換投資資產類別,這種投資自主性為廣大投資者所心儀。此外,根據政策規定,香港投資移民的投資者可在移民申請獲批后落實投資行為,這也奠定了香港投資移民安全基礎。
香港投資定居政策規定的獲許投資類別主要有股票、債券、基金、存款證等,目前債券是香港投資移民的資產類別中為保值的一個主流選擇,相較于股票而言,投資債券更為安全,債息每年發放,只要投資者一直持有債券至到期日本金贖回,是目前香港投資移民穩定、安全的投資模式首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