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優才計劃,申請人必須符合下列所有的基本資格:

1、年齡:申請人根據本計劃提交申請時,年齡必須在18至50歲之間。
2、財政要求:申請人必須證明能獨力負擔其本人及受養人(如果有)居港期間的生活和住宿,不需依賴公共援助。
3、良好品格:不論在香港或其他地方,申請人不得有任何刑事罪行記錄或不良入境記錄。
4、語文能力:申請人須具備良好中文或英文的書寫及口語能力(中文口語指普通話或粵語)。
5、基本學歷:申請人必須具備良好學歷,一般要求為具備由認可大學或高等教育院校頒授的大學學位。在特殊情況下,能附以證明文件的良好技術資歷、可證明的專業能力及/或經驗及成就亦可獲考慮。
申請人如未能提供令人信納的證明文件,證明符合上述所有基本資格,其申請將會即時被拒絕,不獲繼續處理。

香港優才計劃計分制度:
符合「基本資格」所有條件的申請人,可選擇以「綜合計分制」或「成就計分制」接受進一步評核。每名申請人只能在同一時間提交一份申請,并只能在同一次申請中選擇以一種計分制進行評核。
2015年1月14日施政報告公布,香港優秀人才入境計劃調整將于2015年第二季正式實施。
香港優才入境計劃新政內容:
一、 放寬逗留期限
1. 通過綜合計分制申請優才獲批的申請人,簽證期限由現行模式1+2+2+3,變更為2+3+3;
2. 成就計分制獲批后直接給與8年逗留簽證;
3.綜合計分制下的頂尖人才(通過優才計劃赴港不低于2年,年薪200萬港幣以上),可獲準2+6;
二、 增加額外加分制度
港府為吸引更為優秀的人才,新政中對于申請人的工作經驗、學歷方面分數有所降低,但新增了額外加分制度。
在綜合計分制下給予有優秀教育背景和2年以上國際工作經驗額外分數。以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學排名為指標,若申請人就讀排名靠前具備競爭力的高等學府,額外再加30分。2年國際工作經驗加15分。
新政詳細評分標準出爐:綜合計分制:高195分,低及格分數80分.
成就計分制 - 須符合以下兩項要求中的一項即可獲得165分,但如果審核后并未符合要求則申請會即時被拒絕:
1. 申請人曾獲得杰出成就獎(例如奧運獎牌、諾貝爾獎、國家/國際獎項);
2. 申請人可以證明其工作得到同業肯定,或對其界別的發展有重大貢獻(例如獲業內頒發的終身成就獎)。出示證明由香港方面進行審核。
香港優才計劃移民新常見問題解答,點擊查看詳情
更多香港移民問題,請在線咨詢華祺資深顧問或撥打400電話:4008-299-606